征予(浙江)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欢迎访问征予(浙江)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! 联系方式|在线留言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资讯
资讯

国家能源局:推动储能/分布式发电/虚拟电厂等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!

发布日期:2022-11-25 00:00:00点击次数:664发布者:

 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,11月25日,国家能源局就《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《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征求意见!其中《基本规则》提出,推动储能、分布式发电、负荷聚合商、虚拟电厂和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交易。《监管办法》提出,储能等纳入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的市场主体。

  要点如下:

  电力市场主体包括各类型发电企业、电力用户(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)、售电企业和储能、分布式发电、负荷聚合商、虚拟电厂和新能源微电网等其他市场主体。

  各地要按照国家总体部署,结合实际需要探索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,用于激励各类电源投资建设、保障系统发电容量充裕度、调节能力和运行安全。开展现货市场的地区,要做好现货市场与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的衔接。

  电力现货市场近期建设主要任务:做好调频、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的衔接,加强现货市场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融合,推动与辅助服务联合出清,加快辅助服务费用向用户侧合理疏导。

  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,并与现有新能源保障性政策做好衔接。推动储能、分布式发电、负荷聚合商、虚拟电厂和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交易。

  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。结合各地电力系统运行需要,建立健全无功服务、黑启动的市场化采购机制,探索爬坡等新型辅助服务交易品种,推进更大范围内的辅助服务资源共享和互济。

  通过现货市场满足系统调峰需求的,不再设置与现货市场并行的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品种。

  现货市场起步阶段,可单独开展调频辅助服务交易;具备条件时,电能量市场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联合出清。

  适时引入爬坡、转动惯量等辅助服务交易品种,对调节性资源进行市场化定价。

  按照“谁提供、谁获利,谁受益、谁承担”原则,建立用户侧参与辅助服务费用的分摊与返还机制。

  发电侧价格由电能量价格、辅助服务费用等构成。用户侧用电价格由电能量价格、输配电价格、辅助服务费用、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构成。代理购电用户用电价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则执行。

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 《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

  《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
  为规范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和运营,加强电力现货市场监管,维护电力现货市场秩序和市场成员合法权益,我们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起草了《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《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 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。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相关意见建议传真至010-81929144,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fgs_nea@163.com。

  感谢参与和支持!

  附件:

  1.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(征求意见稿)

  2.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(征求意见稿)

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

  2022年11月22日

  本文转自国家能源局 ,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

下一篇:重磅!浙江省风电装备产业发展行动方案(2023-2025年)印发